機車是國人普遍的代步工具,一名女網友透露自己的機車大燈壞掉去修理,老闆建議換「白燈」,未料騎車上路卻被警察攔下開單,原來是她在未經監理機關檢驗合格登記下,擅自改裝,最高可處9600元。
一名女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因為機車大燈壞掉帶去修理,老闆好心建議「要不要換成白燈晚上會比較亮比較安全?」女網友也接受老闆的建議,並向老闆說謝謝。未料,女網友騎車上路後,竟遭警方攔檢下來,也無奈吞下紅單。
該篇貼文曝光後,隨即掀起熱議。其他網友紛紛留言,「你被開單不是因為你換白光,而是你換LED,LED發光源跟傳統鹵素燈泡不同,如果直接換沒改燈具或是調整,很大機率打鳥閃瞎用路人,很危險,你一定是閃到警察才會被攔下來仔細檢查,不然一般外觀遠看看不太出來是LED。另外你如果直接去驗車也一定不會過,所以最快方法就是換回原來的鹵素燈泡」、「你這是變更成led燈泡,不是換白光...」、「燈別亂改,罰錢是一件事,很多人改了燈都是把別人閃瞎的,沒事改那麼亮又散射是逼死誰」。
有騎車的民眾要注意,因LED流明數(lm)過高,或設置的仰角過高,易直接照射到對向來車駕駛的眼睛,造成瞬間眩光而睜不開眼,嚴重影響到行車安全,一旦經監警聯合路檢稽查到,在未經監理機關檢驗合格登記下,擅自改裝,依道交條例第18條舉發,最高可裁處新臺幣9600元。
車輛如改裝LED頭燈時,務必使用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具(泡),持車主證件、行照、有效期限達30日以上的強制險保卡、車輛修理業出具改裝證明及改裝發票等,儘速至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檢驗登記,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