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大罷免,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打出一場漂亮的逆轉勝,成功守住「葉元之防線」,助國民黨在首波罷免投票以24比0完勝。葉元之不但爭取到繼續為板橋鄉親服務的機會,也一舉打壞民進黨的操盤,他今天(1日)爆料,投票前打他打很兇的民進黨板橋市議員戴瑋姍,在選前特地遷戶籍,就是為了罷免他之後進一步補選立委。

葉元之今天在政論節目《吃飽來打臉》中透露,罷免投票當天,他有發現綠媒特地將戴瑋姍出門投罷免票做成新聞,當時他心想,「有那麼多議員去投票,為什麼只拍戴瑋姍」。不過他一開始只認為綠媒要拉抬戴瑋姍的聲勢。

由於板橋議員沒有分區,但是立委選區有分東、西兩區,所以葉元之一開始以為戴瑋姍本來戶籍就在他所屬的板東;但他突然回想到,有一次他參加西區的一名里長春酒,里長透露戴瑋姍就住他們里,還說「她是他們里的女兒」。葉元之質疑戴瑋姍這樣做有沒有違反選罷法。
依照戶籍法規定,一人一戶籍,不得同時有二個戶籍。遷居搬家,必須辦理遷出、遷入登記。依照規定及法院判決,有實際遷徙之事實,才可辦理遷徙登記,如果事實上沒有遷徙,辦理登記的話,依照戶籍法第76條規定,會有罰鍰。換句說,沒有居住在遷徙處所,而辦理遷徙登記,將戶籍登記在未居住處所,屬於幽靈人口。
除此之外,刑法第146條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換言之,以虛偽遷移戶籍的方式,取得投票權,進而行使投票,就會構成刑法第146條第2項詐術妨害投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