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變態男去年間連續性騷及性侵侵犯4名女子,一審遭判有期徒刑 9年4個月,因其行為太過惡劣,上訴高院後法官加重改判9年6,並痛斥「將受害者當成玩物!」
檢警調查,去年7月間某日,住在新竹的變態男崔姓嫌犯,1天內2度在路邊連續出手性騷擾2名國中少女,得逞後騎機車逃逸;4天後崔男約一名女網友見面,將女網友載到偏僻地區強暴性侵得逞。
沒想到崔男行為變本加厲,同年8月他與女性友人相約到KTV唱歌,竟再度伸出狼爪,在包廂內對女性友人掐頸性侵得逞;案經檢警調查將崔男查緝到案送辦起訴,一審新竹地院審理依2件強制性交罪及2起性騷擾罪等罪嫌,判處9年4月有期徒刑。
崔男及檢方都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案經高院審理,高院法官認為崔男連續侵犯4名女性,痛批他「將他人身體當成玩物」,加重刑期改判有期徒刑 9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