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新竹市警收賄1178萬元 檢偵結起訴17人沒收12億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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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偵結新竹市警局警察收賄及賭博集團非法經賭博電玩案,對新竹市警察局宋瑞展警官、荃冠賭博集團劉震華等17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新竹市警局宋瑞展警官總計收賄金額竟高達1178萬元,新竹地檢署建請法院對宋瑞展警官、劉震華從重量刑,並依法聲請沒收被告等人犯罪所得,合計高達新台幣12億2484萬8700元。

新竹市警局宋瑞展警官收賄1178萬元,並參與賭博集團非法經營賭博電玩。(圖/新竹地檢署提供)

新竹地檢署新聞稿指出,劉震華找來多名友人共同經營賭博電玩,並開設共6家電子遊戲場(現6間電子遊戲場均已辦理歇業),為使電子遊戲場經營順利,劉男從2021年10月間起招募新竹市警局的陸姓、阮姓退休員警和新竹市議會秘書彭學雷,以及在新竹市警察局負責刑事案件偵辦業務的宋瑞展、彭武賢警官,共同擔任賭博集團股東參與經營,分別投資各電子遊戲場並每月按各電子遊戲場營收分配紅利。

劉震華等人自民國110年10月5日起至民國113年4月23日止,在所經營的6間電子遊戲場擺設電子遊戲機台共422台,通過與不特定之賭客對賭盈利。該集團在電子游戲場營業的30個月中,平均月盈餘新台幣4082萬8290元,經營賭博之犯罪所得合計新台幣12億2484萬8700元。

據了解,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賭博集團旗下各遊戲場生意冷清,賭博集團憑藉洗分、兌換現金之賭博方式吸引顧客前來消費,為了避免相關單位查緝,劉震華決定拉攏相關警察單位高階警官及轄區警員,以避免遭警方臨檢、舉發經營賭場的事實。劉震華每月給付「公關費」賄賂警官,以此提前得知查緝賭博專案排程,甚至還製作了行賄各警界單位分配表,規畫每月給付公關費打點電子遊戲場轄區內之新竹市警察局各派出所、督察科 、行政科等單位,並以「採購IC板」會計項目按月作帳,藉以掩藏行賄款項。

簡要犯罪事實人物關係圖。(圖/新竹地檢署提供)
簡要犯罪事實人物關係圖。(圖/新竹地檢署提供)
簡要犯罪事實人物關係圖。(圖/新竹地檢署提供)

宋瑞展警官坦承從2023年5月起至今年4月為止,每月收取4到5萬元不等的投資紅利,以及25萬元打點用公關費,其中每月25萬的公關費分配10萬予督察科、10萬予行政科,剩下5萬則是自己的走路費,不過這些錢宋瑞展並未實際發出。同時坦承以女兒名義由電子遊藝場製作採購器材為名目,多次收受紅利,並將300萬犯罪所得全數繳回。面對犯罪事實,宋瑞展哽咽表示,自己去年確診癌症,羈押4個月已錯過回診時間,且3日是高齡91歲的母親生日,盼能給予交保。

判決書指出,宋瑞展警官直至賭博電玩集團被查獲,總計共收受劉震華交付31個月賄款,收賄金額竟高達1178萬元。劉震華每月將股東分紅、公關費用連同賭場收入一併以行李箱裝載現金,駕車面交給宋瑞展警官。

檢察官認為,劉震華等人長期以集團式管理經營數間賭博性電子遊戲場,買通市府權責單位稽查人員、賄絡司法警察機關人員,致使國家管控機制全面失靈,對社會治安造成莫大危害,均請從重量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並宣告沒收查扣其之犯罪所得合計新台幣12億2484萬8700元。

此外,檢察官也補充,宋瑞展警官身為警職人員,不能廉潔自守,受不法利益薰心,淪為賭博業者「旗手」,嚴重腐蝕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及執行公務依法行政之信賴,應請從重量刑。

新竹地檢署也説明,對於本案中員警涉貪情節深感痛心,警察肩負維護社會治安之重要責任,卻因少數不法警察違法行為,嚴重損害社會信任與警察形象。同時也感謝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和新竹市警察局積極派員協助偵辦本案,接下來將秉持公正辦案、勿罔勿縱之態度,捍衛社會正義與法治精神,重建社會對警察的信任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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