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在酒吧上班男子日前深夜下班後酒駕騎乘自行車返家,途中因車身搖晃被巡邏員警攔下酒測,男子還以為酒後騎單車「沒事」,最後酒測值超標收下罰單。
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員日前深夜在轄內巡邏時,見一名王姓男子騎乘自行車沿和平西路二段東往西直行,但卻沿途車身搖晃異於常態遂上前攔查,王男身上飄散濃濃酒氣,警方表示酒後騎車單車酒測值超標仍屬交通違規,要求進行酒測。
王男表示自己在酒吧上班,工作時有喝酒需求,向警方表示酒後可騎自行車「應該沒事吧!」員警告知仍有違規疑慮用酒精檢知器測試即亮起紅燈,現場測得酒測值達0.39mg/L已超標,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並禁止其駕駛。
警方指出,民眾常以為酒駕僅規範汽車或機車,是非常錯誤的觀念,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包括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均屬慢車,若酒駕騎乘可罰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外,若拒絕酒測更會挨罰4800元。
警方呼籲,駕駛人如有飲酒,酒後切忌勿開車、騎機車或騎乘慢車,不可因騎乘慢車就抱持僥倖心態,並要留意喝酒隔日之宿醉也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醉不上道,才是安全回家唯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