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東港警分局日前逮捕一名通緝在案的陳姓男子,不僅在其車上起獲海洛因、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菸彈等多種毒品,更查出他竟在吸毒後直接騎車上路。因涉犯毒駕等公共危險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陳男已遭法院裁定羈押獲准。

根據東港警分局說法,該分局東濱所員警6月4日晚間8時許輪休時,在轄區內意外發現通緝在案的陳嫌。陳男因案判決確定後未到案服刑,遭檢察官發布通緝。員警立即連繫副所長派員支援,支援警力到場後當即逮捕陳嫌。
警方在陳男的交通工具上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2小包、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2小包、依托咪酯菸彈4顆、注射針筒、玻璃球吸食器與加熱器等各式施用毒品器具。經調查,陳男於6月4日晚上8時許在家中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與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後,隨即騎車上路,行經東港鎮中正路一段時被巡邏員警發現通緝身分而遭攔下盤查。

屏東地檢署檢方認為,陳男在通緝期間施用並持有多種毒品,且再犯毒駕案件,涉犯不能安全駕駛等罪嫌重大,並有反覆實施之虞,於6月5日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東港警分局特別提醒,駕駛人施用毒品後往往伴隨判斷力下降、幻覺及反應遲鈍等症狀,其危害程度絕不亞於酒後駕車,更是釀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隱形殺手。毒駕一經查獲將立即告發扣車,並面臨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相關刑罰,警方強調絕不容許任何僥倖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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