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顏姓役男前年11月在基隆市協助一名老人返家,在老人住處看見老人的外籍看護,竟色慾薰心對看護強吻、性侵,還竊取老人屋內錢包300元現金,遭判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指出,顏男2022年11月某天深夜,好心協助陳姓老人回家,在老人家中看到其外籍看護,竟然色慾薰心,強拉看護進廚房內強吻,然後將她強壓在廚房流理台上,拉下她外褲、內褲,以手指強制性交得逞;然後顏男見內陳姓老人的錢包無人看管,還將錢包內300元現金竊取,但被女看護喝止,顏男才將300元放回陳姓老人的錢包內。
顏男遭報警提告後,到案時自白犯行,並與女看護進行調解,支付30萬元和解金獲得諒解。
基隆地院審酌,顏男高職畢業、沒有前科,因一時色慾薰心恣意侵害女看護性自主決定權,另竊取陳姓老人財物,顯然缺乏法治觀念,但顏男到案自白犯罪,深表悔意,與女看護達成和解,犯後態度尚佳,且僅以手指性侵,未造成女看護身體其他部位傷勢,情節較輕,認定情堪憫恕得予減刑,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5年、應支付公庫10萬元、並應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另依竊盜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