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口角男拿刀抵胸口 女友阻止拉扯誤刺死判刑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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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去年發生一起離奇命案,一對情侶在男友在住處發生口角,男方情緒激動拿彈簧刀抵著胸口欲自殘,拉扯中竟遭女友不慎刺中心臟慘死,女友遭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徒刑。

桃園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桃園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羅男與林姓女友(19歲)去年2月28日深夜1時許,在租屋處吵架發生口角,羅男情緒激動拿彈簧刀抵住胸口揚言自殺,林女上前阻止拉扯過程中,刀子不慎刺入羅男左胸傷及心臟,造成他大量出血失去意識,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林女因誤殺男友遭警方調查,她應訊時供稱當時羅男左手反握彈簧刀朝心臟位置,她想上前奪刀但對方反抗雙方發生拉扯推擠,後來發現刀子劃破男友身上的外套,她以為只有衣服破損,轉身拿手機欲打電話給羅男表哥求助時才發現他已受重傷,就馬上打119求救並依照救護人員指示止血。

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林女對法官改口稱當時刀子只有劃破外套男友未受傷,羅男趁她轉身打電話時拿刀刺入自己胸口,法官認為林女前後說詞有異卻未提出具體理由,且羅男表哥證稱林女交保後曾說爭執過程中意外「拍那把刀」才發生意外,因此不採信其翻供說詞。

法官根據現場跡證,羅男身上的刀傷長7公分、深約11公分,傷口表層長度較長,研判符合互相拉扯下情況,另該彈簧刀刀刃最寬處約1.9公分,若自戕不會有7公分長傷痕,認定刀傷是在2人拉扯過程中造成並非自殘所致,法官審酌林女案發後自首且須獨力撫養1名未成年子女予以減刑,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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