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曾姓男子因盜用女友證件辦信用卡,狂刷10多萬元遭判刑1年4月,後來假釋出獄又假冒律師幫人寫訴狀告人,遭法院判刑6月並撤銷假釋,現在要回監獄服完殘刑。
判決指出,曾姓男子2013年間,用女朋友證件申辦信用卡,狂刷10多萬元判刑1年4月,2020年3月2日假釋出獄,不到1個月的時間,又假冒律師收取取諮商與代理訴訟費用4萬9000元幫人寫訴狀告人,結果被發現是假律師遭告發。
法院審理時,認為他假釋期間故意犯罪,依詐欺罪判刑6月;另外綜合評價權衡對社會危害程度、再犯可能性,以及悛悔情形等事由,基於特別預防考量,可以撤銷假釋,應入獄服完殘刑,全案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