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軍官當共諜!退役上校劉聖恕遭判刑20年定讞 犯罪所得1670萬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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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退役空軍上校劉聖恕涉嫌吸收現役、退役軍官,為大陸刺探台灣軍情,高雄高分院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判處劉男有期徒刑20年,昨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退役空軍上校劉聖恕涉嫌吸收現役、退役軍官,為大陸刺探台灣軍情。(圖/維基百科)

全案起於劉聖恕民國102年間退伍後,轉往大陸經商期間遭大陸情治單位吸收,返台後藉由自己的軍中人脈滲透國軍,拉攏現役及退役海軍、空軍軍官,涉嫌發展組織。

檢調查出,劉聖恕藉由空殼公司掩飾大陸支付的非法收入、佣金,收取新台幣20萬元至70萬元報酬,若有提供國軍情資,更可獲取3萬元至10萬元報酬。

台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將劉聖恕等7名被告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並移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審理。

高雄高分院認定劉聖恕等7人的犯行,事證明確,判處劉聖恕有期徒刑20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670萬9000元。

其他6名涉案被告,現役劉姓男少校獲判無罪;退役孫姓中校與妻子現役劉姓女少校各判刑19年6月、20年6月,並沒收孫男犯罪所得96萬9000元;現役鄧姓少校、龔姓少校、林姓友人各判2年、3年6月、得易科罰金6月。

案經劉聖恕等人與檢察官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劉聖恕、鄧姓少校、龔姓少校、林姓友人等人的判決無違誤,此部分駁回上訴定讞;至於被指控提供情資的劉姓男少校,由於檢察官舉證不足,此部分駁回檢察官上訴,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對於退役孫姓中校與妻子現役劉姓女少校等人的判決理由,以及二審諭知沒收孫男與劉聖恕的犯罪所得等,有理由不完備,調查未盡的違誤,因此撤銷此部分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此外,高雄高分檢另查出此案的其中一份機密資料,源於負責地勤業務的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鄭姓少校,依法追加起訴鄭男。高雄高分院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判處鄭男1年7月徒刑。經上訴,現由三審審理。(文/中央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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