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吊臂掉落中捷軌道,列車撞上造成1死10傷,台中市議員周永鴻質疑,文心愛悅3到11樓應是商業空間,卻被「掛羊頭賣狗肉」當住宅賣,要求市府說明。地政局表示,今天與消保官前往稽查,若違規將按戶(棟)數裁罰業者。
台中市議員周永鴻質疑興富發文心愛悅賣「商業宅」(圖/取自爆廢公社)
周永鴻指出,市府先前回應表示,2019年通過變更都市設計後,大樓1至2樓為店鋪,3至11樓是辦公大樓,12樓以上才是住宅,依建照檢討內容,商業用途大於規定30%,符合規定。但查詢賣房網站,找到應該是辦公大樓樓層的3樓至11樓中,有很多的「住宅」,建案官方臉書封面照寫到569戶「住宅」百分之百完售,完全沒辦公大樓,和都發局說法兜不上。
周永鴻質疑,興富發是否有保留規定的30%設置商業用途,還是其實「掛羊頭賣狗肉」,把商業空間拿來當住宅賣?
都發局強調,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後續經第三公證單位檢測安全才能復工,對於業者申領使用執照,都發局一定嚴加詳查,如有不按圖施工,或涉違法違規,將不予核發使用執照。後續若查有商辦空間作住宅使用情形,都發局也將依規按戶(棟)數裁罰業者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決不寬貸。
法制局指出,經檢視「文心愛悅」建築執照,1、2樓為店面,3至11樓為辦公室,12至31樓為集合住宅。建商若假藉販售住宅名義,實際卻是銷售商業空間,已涉廣告不實,市府將依規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地政局表示,今天會同法制局消保官前往興富發稽查,若發現預售屋買賣契約有違規情形,將依平均地權條例,按戶(棟)數裁罰業者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法制局也提醒,消費者如不慎購買「商業宅」,恐影響貸款申請與房屋施工權益,若契約記載房地用途與建照使照登記不符,民眾可要求解除契約,建商應退還已繳房價,如有消費爭議,承購戶可提出消費申訴主張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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