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爆出女足教練以扣學分威脅選手配合研究抽血案,輿論譁然。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天(16日)表示,衛福部會依法及權責劃分,發文促請教育部依法辦理。

針對台師大研究抽血案,林靜儀今天在臉書上發文,她先提到官方處理進度,指依照人體研究法,人體研究之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由研究主持人所屬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衛福部會依法及權責劃分,發文促請教育部依法辦理。
接著,林靜儀也提出個人意見,她認為,有申請過IRB人體研究倫理審查的人都知道有多複雜、應該要多謹慎;尤其在審查研究計劃時特別對於未成年人、易受傷害族群,或是有利害關係權力不對 等情況(受僱員工、監所犯人、指導學生)是重要關切與必須特別注意的倫理議題。
林靜儀表示,不論是在醫院或是學校,要做研究就要先搞清楚而且遵守研究倫理,這是鐵律(學校研究倫理審查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如果是醫院研究的倫理審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衛福部)。
林靜儀強調,受試者應該要有明確的知情同意,而且不可以在被脅迫的情況下為之;受試者也擁有隨時退出研究的權利。學生不懂他們的權利,研究主持人要懂;研究主持人如果不懂,IRB審查要審到主持人懂才放行研究。根據人體研究法14條「⋯研究主持人取得同意,不得以強制、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