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於6月3日發函各地方政府,針對「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草案」徵詢意見,要求各縣市政府須在6月6日前回覆,引發地方政府強烈反彈。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6)日對此表達嚴正不滿,她直指這是「突襲式修法」,不僅未給地方合理審議時間,草案內容更將加重地方財政負擔,令地方政府難以接受。
根據雲林縣政府指出,此次修正草案中,不僅將現行財政基本支出的指定項目全數刪除,更改變了「一般性補助款」的補助內容。原本明確列舉的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項目,被改為「具經常性、普及性、基本建設或維運性質、財政均衡等」等模糊性描述。
張麗善質疑,如此抽象化的原則背後,恐怕是中央試圖規避補助責任。更令地方政府憂心的是,草案第3條大幅限縮了「計畫型補助」的比率,明定中央對「計畫型補助」不得超過50%,「一般性補助」則不得超過90%。
雲林縣政府強調,在現行制度下,中央是依據地方財力級距給予差異補助,對弱勢縣市極為重要。以雲林縣為例,目前為第5級財力,最高補助比率可達95%,若草案通過,將嚴重影響縣府推動各項建設的財務能力。
為確保區域平衡發展與稅收公平正義,雲林縣政府建議應維持現行「計畫型補助」以縣市政府財力等級核定最高補助比例95%為原則,至於「一般性補助款」則不應設限比例。同時也呼籲主計總處應與地方進行充分溝通並參採地方意見,重新檢視修法內容,以確保制度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