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董姓富婆愛犬走失,花110萬請徵信社協尋,期間找到相似黑狗,但她指認後否認。協尋結束,她怒告詐欺,檢方不起訴,另提民事求償也敗訴。

判決書指出,2023年2月,台南董婦愛犬走失,為尋回「家人」,花50萬委託高雄徵信社,約定3個月內在多區地毯式搜索,徵信社聲稱每日派9人搜尋,董婦也求助網友提供線索,但最終仍無所獲。
徵信社建議擴大搜尋範圍到永康、仁德,費用再加60萬。7月時,徵信社稱在仁德找到狗,傳照片給董婦,但見面後她認為不是自己的狗,最終合約到期,小狗仍下落不明。對此,董婦控徵信社未盡力找狗還拿其他狗搪塞,怒告詐欺罪。台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董婦再議仍遭駁回。
董婦提告徵信社求償110萬,高雄地院審理時,徵信社拿出百張照片及人力簽名表證明盡力找狗,並無欺騙。法官認為合約未保證一定找到狗,且董婦無法證明徵信社造假,判董婦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