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驚爆「小隊長恐嚇下屬」!還拍槍套嗆:很想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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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驚傳內部衝突,一位小隊長遭基層員警指控,在辦公場所痛罵他,甚至邊罵還邊摸槍套說:「我很不爽,很想開槍」,該員警的妻子不滿警方上級的處理方式,po文公開指控並提出恐嚇告訴。

國道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圖/Googlemap)

全案源於某位國道員警的妻子近日上網po文,透露丈夫執勤期間疑遭主管以言語及動作威脅。她表示,事件發生在分隊辦公室內,現場不僅有員警,也有民眾在場,該位主管當下情緒性斥責她的丈夫,一邊罵還一邊拍打身上的槍套,並嗆聲「我很不爽、很想開槍」等話語,讓丈夫跟她感到高度不安。

她指控在這件事發生後,丈夫有照規定向上反映,但長官卻以對方「情緒失控」為由,想將這起嚴重恐嚇事件內部化、冷處理,從事發至今對方「依然領槍執勤,而我們夫妻倆,只能在恐懼中等待那顆不定時炸彈爆發,故為保護自己,也為了不讓這種職場暴力繼續發生,已前往派出所提告恐嚇,並連同《職業安全衛生法》中新修正增訂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相關規定申訴,她並出示報案單跟驗傷單為證。

她表示這些文件「是一份報案證明,也是我們唯一的護身符,堅持提告不是為了對立,而是為了在體制內要求一個遲來的公理,警察的槍,是用來保護人民的,不該是職場霸凌的工具」、「希望這起事件能被正視,不要等到憾事發生,才來說後悔」。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對此做出回應,表示兩位員警都隸屬大甲分隊,一位是小隊長、一位是基層員警,事發時間是3日晚間6點,小隊長A與員警B,當下因故發生口角糾紛,小隊長A於情緒激動時對在旁的員警C出言抱怨,當下手部有拍打槍套,導致被員警B認為在恐嚇他,事後小隊長A有2度向員警B表達歉意,但對方不接受,並前往台中市警局豐原分局豐洲派出所提出恐嚇告訴,目前案件已交由大隊進一步調查,將依照相關規定釐清事實經過,並秉持公平原則處理,不會偏袒任何一方。《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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