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單周12.3萬人就醫!公費抗病毒藥擴大用藥延至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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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流感疫情雖然下降,但仍處於流行期,疾管署宣布,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將延長至2026年11月15日。符合資格者只要有類流感症狀,經醫師評估符合用藥條件,即使未做流感快篩,也可開立公費藥劑,把握治療時機。

國內流感疫情雖然下降,但仍處於流行期,疾管署宣布,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將延長至2026年11月15日。(示意圖/AI生成圖)
國內流感疫情雖然下降,但仍處於流行期,疾管署宣布,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將延長至2026年11月15日。(示意圖/AI生成圖)

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流感疫情緩降但仍處流行期,第41週(10月11日至17日)類流感門急診就診共12萬3,820人次,較前一週下降5.4%。上週(10月13日至19日)新增159例流感併發重症及44例死亡。目前社區流行的流感病毒以A型為主,其中A型H1N1占92.7%。本流感季累計307例重症、42例死亡。

疾管署表示,氣溫逐漸轉涼,即將進入呼吸道傳染病流行季節,因此延長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條件,適用對象為「有類流感症狀,且具特定身分的流感高傳播族群」,期限至今年11月15日止。

符合條件的族群包括:醫事單位防疫相關人員,包含具執業登記的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安養、長期照顧機構的受照顧者及工作人員;幼兒園、托育機構工作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幼兒園至高中、高職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照顧其生活者;禽畜養殖相關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以及軍營等其他容易發生群聚的機構人員。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覽表 。(圖/疾管署)

疾管署指出,目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全國約4,000家合約醫療機構,藥劑包括克流感及易剋冒。民眾若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或低血壓等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醫師會依患者主訴及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使用條件;若符合條件,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

疾管署提醒,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的時機與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民眾平時應勤洗手、注意咳嗽禮節,有呼吸道症狀時佩戴口罩,打噴嚏時以面紙、手帕或衣袖遮住口鼻,與他人交談時盡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若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痊癒後再上學,避免病毒在同儕間傳播。公費藥劑使用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流感新冠肺鏈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https://vaxmap.cdc.gov.tw/)查詢,也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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