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情目前仍處於高峰期,疾管署今(28)日宣布,將延長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至114年11月15日止,適用對象包含醫事人員、長照機構工作者及受照顧者、學生等七大類高傳播族群。

疾管署表示,根據流感監測資料顯示,流感疫情仍處於流行期,因此決定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適用對象為「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包括醫事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安養及長期照顧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工作人員、幼兒園托育人員及保母、各級學校學生、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禽畜養殖相關工作人員,以及其他人口密集機構易發生群聚之人員。
目前公費藥劑已配置於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民眾可透過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網頁查詢。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三種。
疾管署指出,若民眾出現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或低血壓等症狀,應儘速就醫,由醫師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使用條件,符合條件者無需進行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

疾管署強調,由於流感抗病毒藥劑目前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的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判斷決定。同時提醒民眾不要輕忽流感的嚴重性,應落實個人衛生防護措施,包括勤洗手、注意咳嗽禮節,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若民眾出現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復學復工,避免病毒在群體間傳播造成疫情擴散。民眾如需了解更多關於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查詢,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