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日前交保重獲自由,他的妻子陳佩琪也經常會在臉書發文分享動態。陳佩琪指出,「眾望基金會」有捐贈的資金被列貪污待證事項,家中也因此遭搜索,「總統賴清德掌控的基金會,這2、30年捐贈出去的1億,請賴清德或檢察官拿出收據或捐款明細讓大家聞香一下好嗎?」

陳佩琪今天(3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先前提到搜索票上列了「眾望基金會」的資金有兩筆捐贈,是貪污的待證事項,實在不知道為什麼這兩筆捐款就是貪污事證?這樣就要來家裡搜索?檢察官的邏輯到底是什麼?「想問賴清德掌控的基金會,都是他這20-30年捐贈出去的一億(或1.2億)嗎?請賴清德或檢察官拿出捐贈收據或基金會的捐款明細讓大家聞香一下好嗎?」

陳佩琪指出,檢察官在另一個欄目寫到,「搜索合理性和必要性」時,才列出「4300萬拿買商辦」、「2018年2000萬房貸」和「站在ATM前提存錢」。這些情事,之前她都解釋過了,但其實也不用多做解釋了,因為這些完全不在起訴書中。她認為,檢察官代表國家司法的公權力,要按照證據來辦案,不是像一堆名嘴或柯黑一樣上節目亂講、隨便掰,搜索票上還有寫一長串說是「誰」或「怎麼圖利」京華城的,但要是真有一刀斃命的證據,就直接簡明扼要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