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嫌陳同佳獲釋後,蔡英文總統上午大言不慚說香港不行使管轄權,中華民國台灣來處理。多位法界學者上午一語道破,根據香港刑事訴訟法19條,港府對本案原本即無域外管轄權。台灣是全世界唯一個國家能行使管轄權,台灣具審判權、管轄權,居然一開始還拒絕陳嫌入境、太荒謬了。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上午舉行記者會,從法律面解析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針對蔡總統在陳同佳獲釋後才主張要管本案。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本案台港都有政治過招 ,但香港是符合法律做政治操,台灣的政治操作則是違背法律,他說,直到今天陸委會還在瞎扯本案是香港要負責,但依據香港的法律,其刑事訴訟法19條規定,基本上在外地犯罪香港不處理。
具律師身分的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助理教授歐陽弘也說,台灣應是法治而非人治的政府,不能因政治考量拒絕行使管轄權,不能主張香港有管轄權,毫無疑問的是,香港政府在本案沒有域外管轄權,台灣是全世界唯一可行使管轄權國家,台灣有審判及管轄權,居然一開始還拒絕陳嫌入境,太荒謬了。香港政府沒有管轄權的事, 蔡政府還在想辦法否認,完全背離法律論述。
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吳盈德也說,台灣自詡為民主法治國家,殺人這件事是中華民國領域內就是不應被允容許之事,跟他是什麼身分沒有關係,如果政府再模糊焦點說是「港人殺港人」要港府處理,是否意味只要殺的不是台灣人,政府就可以不管?
淡江大學教授兼全球發展學院院長包正豪則說,民進黨政府在本案的處理上就是「慌」,沒想到陳同佳要來台,所以胡言亂語,這幾天被強烈抨擊突然發現事情很嚴重,會影響選情才改絃更張,但又想吃香港政府豆腐,明知港府不可能接受派人去帶陳同佳;他唯一能想到替蔡政府解套的方式,就是現在要人但港府不給,把責任推給港府,就是選舉政治操作止血,但這身實滿丟臉的,其實只有陳嫌在台接受司法審判服刑才是主權證明,而不是嘴巴講維護主權,但卻把主權拱手讓人。
多位學者也提醒,蔡政府一意政治操作,誰來顧及港女潘曉穎及家屬的正義。
中時 張理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