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美麗島律師攏是假?謝長廷被爆「調查局特務」怒提告 施明德妻判決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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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台北報導

民進黨2021年爆線民風波,立委黃國書自承曾是調查局線民,創黨主席江鵬堅也被前主席施明德披露生前自白是調查局幹員臥底,施明德妻子施陳嘉君並爆,駐日代表謝長廷當年也是特務,謝長廷提告今(30)日判決出爐。

謝長廷對施陳嘉君民事求償80萬元在士林地方法院審理1年半,士林地院法官最後認定,施陳嘉君雖不能證明所發表言論內容為真,但已為合理查證,而有相當理由確信所為言論內容為真實,發表言論的行為不具不法性,判決駁回謝長廷請求,施陳嘉君勝訴免賠。

施陳嘉君2021年10月21日臉書發文直指:「關於謝長廷先生的特務身份一事…歷史邏輯:美麗島軍法大審15名辯護律師,請告訴我們誰『不是』蔣經國派來的?…講白一點,美麗島事件15個辯護律師,沒有一人曾參與過任何黨外時期的民主工作。除了尤清與呂秀蓮的哥哥之外,都是一些陌生人,根本與黨外沒有淵源。臉也沒看過,名字也沒聽過。當時在審判過程,也沒有人敢信任他們。每一個美麗島辯護律師,除了尤清、呂傳勝,我們都應該合理懷疑是國民黨安排的特務。」

施陳嘉君強調:「我為什麼敢於公開說謝長廷是特務,最直接的因素就是前調查局長高明輝先生對我陳述他的親身見聞。高明輝不只對我這樣說,也在法庭上這樣做證…高明輝跟我本人敘述,1982年間蔣經國先生對時任調查局長阮成章表示對謝長廷的表現很滿意,『謝長廷是我們自己的人,於是阮先生約謝長廷到仁愛路招待所,請我也出席,見證阮先生頒發二十萬獎金給謝長廷。這是局裡的規矩。』…台北地院檢察署檢察官餘股98年度偵續一字第179號偵訊,於99年2月25日下午3時傳訊高明輝作證。在偽證罪7年徒刑的具結之下,高明輝的證詞依舊如上。」

施陳嘉君認為:「謝長廷為何不提告?因為只要上法庭,我們就有權調閱謝長廷和調查局的檔案,謝長廷是特務這件事,就會被徹底地證實,他會立刻失去一切的公信力,名譽掃地…所以,你若『不是』特務,上法庭是唯一一條路。請無需顧慮我們,無需用冠冕堂皇的言語逃避。否則你就是。」

施明德臉書同日也發文痛批,向蔡政府喊話:「江鵬堅律師生前向我告白,承認自己身具調查員身分。這是很高貴的行為。反觀貴政府派駐日本大使,他的特務身份40多年來,打從一開始就被懷疑、被披露、被證實等等紛擾不斷。一生打著『美麗島義務辯護律師』這塊招牌,欺世盜名攀登權力頂峰,享盡榮華富貴,對於如此重大之名譽問題,卻數十年如一日,一貫以巧言狡辯,朦混一生。令民進黨的黨譽、黨魂及其政府,深深蒙垢。貴政府一手掌握政權,一手掌握歷史真相的鑰匙,不好好正派轉型正義,還盲目為其護航?」

謝長廷事後提告民事求償80萬元,提告對象卻略過施明德,僅提告施陳嘉君。謝長廷委任律師在法庭上辯稱,謝長廷並非調查局人員、線民,沒有代號,過去曾說謝長廷是間諜的人都被判決有罪並道歉,謝長廷從政40餘年,非常重視名譽,人格權形同政治人物生命,雖為公眾人物,侵害他人格權的言論仍須盡查證義務。

施陳嘉君在審理中沒有出席開庭,僅提出書狀答辯主張,「特務」是一個中性的詞彙,不涉及名譽,她身為政治受難者的家屬和歷史研究者,基於歷史研究與思考,判斷美麗島案的辯護律師除少數人外,都是由蔣經國操控,再基於高明輝等人的說法,認定謝長廷在歷史中的角色就是「特務」,相關發文應該受到憲法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的保障,不構成侵害謝長廷名譽權。

法官認為,「特務」等語足以侵害謝長廷的名譽,而且施陳嘉君所提出來的證據資料,尚無法認定她所指稱的謝長廷是國民黨特務與事實相符,施陳嘉君主要依據前調查局副局長高明輝自稱1982年聽前總統蔣經國、時任調查局長阮成章稱許謝長廷是自己人、頒發20萬元獎金等,但高明輝之後在其他案件證稱沒有接觸過謝長廷從事情報工作的資料、也沒有看到謝長廷收下現金,不能僅憑高明輝說詞認定施陳嘉君說法符合事實。

但法官審酌,高明輝曾主動向別人說起這件調查局給謝長廷獎金的事情,可見施陳嘉君稱聽過高明輝上述說法是有所根據的,法官考量謝長廷身為重要公職人員的身分,對其名譽權保障要有所退讓,再綜合考量高明輝在調查局內的地位、施陳嘉君能夠查證的手段等因素,認定施陳嘉君依據高明輝說詞發文已盡合理查證義務,施陳嘉君言論不具備民事侵權行為的不法性,因此駁回謝長廷請求賠償及刪除系爭貼文的請求,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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