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水戶別急著清! 先拍存證可獲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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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豪雨成災,重創高雄市民家園、財產。不過可先別急著清理,高雄國稅局提醒,若有財物受損,務必拍照保存證據,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申請減免稅捐。另外,高市府針對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每戶發放1.5萬救助金。

高雄遭水患,不少市民汽車、房屋、土地泡水,損失慘重。高市稅捐處處長李瓊慧表示,如受災情形符合相關減免規定,可於規定1個月內,就近向該處或分處申報減免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

稅捐處指出,汽機車泡水災情多,牌照稅減免分為可修理後使用及不堪使用。其中,不堪使用或暫停使用,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停駛、註銷登記手續,使用牌照稅計徵至災害發生之前1日。若修復後使用,即按實際修復日數減免。

有關個人或營業人財物損毀,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之減免申請,民眾可上高雄國稅局官網「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查詢國稅、地方稅災害損失減免、稅捐延期或分期繳納相關資訊。

高市府也指出,設籍並實際居住市民,住屋遭水淹達50公分以上者,可依《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每戶發放救助金1.5萬元,市民可上社會局官網查詢申請補助標準;若災民無法即時申辦,只要在3個月內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向區公所提出即可。

中時 柯宗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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