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惡保母姊妹虐死引發全民公憤。剴剴的生母日前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80萬元,結果遭駁回,原因是北檢審議認為她棄養兒子,導致剴剴被出養,後續發生遭保母姊妹虐死的悲劇。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剴剴的生母日前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80萬元,北檢審議認為劉女自從生下剴剴後就沒有盡到母親的責任,沒有資格和理由申請遺屬補償金,因此駁回其申請。
回顧整起事件背景,2021年,剴剴的劉姓生母不滿男友疑似找新歡,竟設局囚禁對方虐待長達4小時,甚至餵食毒品給對方,後來被害者逃出後立刻報警,劉女遭逮捕,怎料在看守所期間,劉女發現自己懷孕,於是向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押,法官當時裁定3萬元交保。然而,劉女在生下剴剴後,竟然把兒子給母親照顧後就搞失聯,因而被通緝,逃亡3年才落網。剴剴外婆因為無力扶養,才決定聯繫新北市社會局讓剴剴出養,社會局轉介到兒福聯盟,期間經過兩名保母照顧,最後轉給劉姓保母姊妹,怎料卻是惡夢的開始,剴剴不幸遭凌虐身亡。
「剴剴案」引起全台震怒,涉嫌虐死剴剴的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審判處姊妹倆無期徒刑、18年徒刑,二審審判預計12月22日續行審理和辯論、當天辯論終結並定宣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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