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警離職繳械拿假槍彈調包 北檢槍砲罪嫌起訴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保二總隊林姓員警在離職前夕返隊被發現涉嫌繳還道具槍彈,將真槍與子彈放入包包。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林男。

林姓員警調包槍彈遭移送法辦。(圖/資料畫面)
林姓員警調包槍彈遭移送法辦。(圖/資料畫面)

檢方調查,林男自民國101年間起從事警察工作,並於114年3月1日起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機動中隊擔任警員職務,今年2月初提出離職申請。

林男於3月7日下午進行巡邏勤務,當日出勤前在駐地械彈室,從個人所屬的小槍櫃及小子彈櫃內,分別領用PPQ M2手槍1支,彈匣2個、子彈24顆。

檢方指出,林男因離職前夕請假問題,對代理中隊長管理方式有所不滿,在退勤繳還槍彈時,先將制式手槍、真彈匣、真子彈11顆暗藏在隨身攜帶的袋鼠袋內,並以自備的PPQ氣動式道具槍1支訓練用彈匣1個、訓練用道具子彈11顆,混充真槍彈繳還到個人所屬小槍櫃及小子彈櫃內。

當時擔服值班勤務的警員在械彈室清點槍彈數量時,發現林男所繳還的槍彈有以假槍彈混充的異常情事,立即到待勤室追查,將槍彈全數追回。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制式手槍、非法持有子彈等罪嫌起訴林男。

檢察官認為,林男身為警務人員,僅因請假問題不滿主管管理方式,基於報復心理擅自持有高度危險性的制式槍彈,犯後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特別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中央社)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