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前夫協議「一周一次」 竟遭掐頸硬來!她失神呆坐「重複碎念過程」:光溜溜被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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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瑩真/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女子與楊姓丈夫14年前離婚,但為了孩子仍然同居,並答應楊男一周做愛一次解決他的需求,誰料,楊男卻不滿足,暴力壓制女子硬上得逞。女子事後報警,絕望透露當下情況「這次我覺得自己像光溜溜的一隻雞,被綁住強暴」,最後法官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將楊男判刑3年6月。

女子遭到性侵。(示意圖/擷取自PAKUTASO)
女子遭到性侵。(示意圖/擷取自PAKUTASO)

判決指出,女子離婚後仍與楊男同居不同房,同意幫楊男解決性需求,但協議做愛頻率就是一周一次,但2020年1月,楊男連續2天討愛,見女子不願便強硬推倒在床上,抓住雙手並狠狠揍臉,接著整個人坐在女子臀部上,掐著脖子、反折女子腰部洩慾,完全不顧女子掙扎,痛哭著喊不要。

事後女子打電話跟兒女,去醫院驗傷後報警。女子向警方透露,楊男性愛中總是很粗暴,不尊重又言語侮辱,她為了圖清靜才配合,但楊男還是嫌棄她不叫床,稱「別人用都會叫」,讓她感受「我自己像一隻被扒光的雞,光溜溜的坐在那裡」、「光溜溜的一隻雞,被綁住強暴」。

對此,楊男否認自己強制性交,只是有抓手、打她兩巴掌。法官認為,女子遭受楊男粗暴對待,應當驚恐、畏懼、忿怒、屈辱,不會有意願與楊男發生性行為。因此法官二審判決駁回上訴,判楊男維持一審3年6月刑度,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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