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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方法院傍晚說,新北檢聲請羈押校園命案涉案少年,下午審理後,少年坦承持刀殺人致死,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證之虞;法院裁准羈押,僅親人、少年保護官、社工可接見。
新北校園命案涉案少男、少女今天移送新北檢偵辦,檢方表示,2名少年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均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都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聲請羈押禁見。
地院傍晚表示,被告少年部分,於下午3時30分開庭訊問後,坦承其持刀砍刺被害人致死之事實,並與卷內證據相符,被告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
法院說,少年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衡量重罪常伴有逃亡之高度可能,有相當理由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且少年與同案被告關係友好密切,有協助串證之虞。
法院說,依照刑事訴訟法的羈押原因,法庭認為少年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裁定准予羈押。因考量被告年僅15歲,為穩定其精神及情緒、受輔導之必要,准予被告的祖母、父親、法院少年保護官、學校輔導人員、社工接見(不准通信),其餘之人都禁止接見通信。
被告少女部分,於今天下午5時開庭訊問。(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