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高警車停11秒就被撞 21歲警專練習生命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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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楊梅分隊員警於中山高湖口段南處理事故,才停車11秒即遭後方自小客車撞擊,造成林姓小隊長及王黃姓員警分別受輕重受傷。其中現年21歲的王黃姓警員高雄小港人,警專35期畢業實務訓練生,分發至本大隊約1個多月,仍在進行急救中尚未脫險。

大隊表示,23日1時15分1部車輛疑似撞擊掉落物爆胎停在內車道上並報警,大隊派遣楊梅分隊巡邏警力前往處理,巡邏車到達現場時,見內側車道有車輛停放,駕駛及乘客共4人下車站立車外。

因深夜車輛稀少車速快,險象環生,執勤員警開啟巡邏車警示燈及鳴警報器,壓慢後方車流趨近。當抵達事故車輛後方約11秒左右,兩名員警下車欲擺設安全錐時,後方由29歲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疾駛過來,撞擊巡邏車及前方事故車輛。

林姓小隊長頭部撕裂傷、手腕骨折,目前無生命危險;坐於巡邏車後座警專實務訓練生王黃姓警員,傷勢為顱內出血、血胸與肝臟撕裂傷,正於醫院救治中。

經檢測3部車輛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後續及事故原因該大隊將依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中時 陳慶居、何冠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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