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最新消息,陽明教養院虐待致死案有新進展,涉嫌虐死有極重度身心障礙陸姓院生的林姓照護員,今(27日)士林法院一審宣判,她被依涉犯傷害致死罪重判9年。
涉嫌虐死陸姓婦人的林姓照護員,遭重判9年。(圖/示意圖,AI生成)
回顧全案,據檢方的起訴書指出,發生在2022年5月12日上午9點40分左右的這起不幸事件,當時被告林女想帶院生陸姓婦人上廁所,但陸婦不配合還蹲在地板上,被告竟直接以腳猛踹對方4下,隨後離開,陸婦的頭部左後側因此受到撞擊,在同日下午3點20分,被告返回現場時,發現陸婦整個人躺在寢室的地板上,還出現嘔吐狀況,她連忙通報院內護理人員,但陸婦被送醫搶救16天後依然宣告不治。
後來陸婦的姊姊前往地檢署提告,檢察官委託法醫研究所解剖的結果發現,死者的死因是「外傷性顱內出血、缺氧性腦病變和其併發症」,檢方勘驗院內的監視器也發現驚人事實,那就是林女虐待陸婦並不只5月12日當天,早在4月27日,就連續踹、踢陸婦的頭部附近身體部位,5月12日當天林女還從背後抓著陸婦的褲頭,把人拖到牆角用腳踢4下,才導致陸婦撞擊一旁硬物後倒地不起,同日稍早在點眼藥時,也無故踹陸婦的右邊膝蓋1下。
但林女在偵查庭上只承認5月12日當天有踹人,她的同事陳姓照護員則供稱,陸婦在4月22日就曾因為「跌倒」送醫,教保吳姓組長表示,調閱當天「生活區」的監視器畫面,除了林女,其他照護員都沒有虐打陸婦,當天搶救陸婦的台大醫院張姓醫師,也為她做電腦斷層掃描,發現有「硬腦膜下出血」屬急性期變化,出血是發生7天內,排除是4月22日跌倒造成的內出血,檢方也依相關證據等,以傷害致死罪起訴林女。
士林地方法院。(圖/Google map)
全案在上月於士林地院開庭,林女的委任律師表示「檢方應就犯罪事實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方法,在刑事審判的過程中,法院依無罪推定原則,不得預斷被告有罪,被告客觀上無導致被害人傷害、死亡行為,主觀上也無傷害事實,應為無罪判決諭知」還替林女說話,表示「被告與被害人擁深厚情感,甚至替院生剪短髮、進修」
陸婦姐姐的代理人則在陳述「被告從2022年5月12日從早到晚對被害人施虐,力道大到監視器都清楚錄到聲音,至今未道歉、上香求原諒」「死者雖案發時為52歲,但其身心、智能心智未滿18歲,應就《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0條「生命權締約國重申人人享有固有生命權,並應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確實享有生命權」,代理人請求法官判處被告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今日宣判時,法官審酌相關證據、供詞,依涉犯涉犯傷害致死罪重判9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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