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及朝野立委提出的「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其中行政院版本增訂「鼓吹戰爭言論最高可行政裁罰100萬元」條款,國民黨、民眾黨立委質疑箝制言論自由。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法律既不容許個人在網路上威脅搶劫或放火,就更不應容忍鼓吹外力侵略或消滅台灣的言論,強調這不能有雙重標準。

行政院版草案增訂多項修正內容,包括「參與組織」不法態樣、修正「發展組織罪」構成要件、分設層級化處罰及加重處罰規定、規範中間人責任,以及提前剝奪退休給與且遺族亦適用。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違者將面臨行政裁罰。

媒體會前詢問,若支持以武力改變台灣主權將列入這次修法的違法範圍,但有人疑惑是否「支持和統沒關係,但武統就有關係」,以及判定的機關為何。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回應,只要是支持、鼓吹武力戰爭來加諸於台灣,都是這次國安法修法的主要範圍。
對於判定基準,馬士元說明內政部會跟包括陸委會、法務部等單位,還有參考國際上過去對於這類言論的判定經驗,以及國際公約上的規定做判定。他強調這不是刑事處分而是行政處分,所以行政處分基本上是可以請求救濟的。
針對在野黨質疑修法會箝制言論,梁文傑表示,如果無法容忍個人在網路上說要去別人家搶劫、要去放火,這在法律上是會被禁止的;如果說個人在網路上說希望誰誰誰能夠打過來打台灣、把台灣消滅掉,質疑社會是否能夠容忍,他認為這不能夠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