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塑膠稽查結果出爐 「樂扣樂扣」砧板未標產地挨罰

分享:

食藥署公布114年度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稽查專案結果,在完成查核的245件產品中,有8件標示不符合規定,知名品牌「樂扣樂扣」的砧板因未標示原產地遭地方衛生局開罰3萬元。

「樂扣樂扣莫蘭迪雙面PP料理砧板」因未標示原產地(國)遭裁處3萬元。(圖/食藥署提供)
「樂扣樂扣莫蘭迪雙面PP料理砧板」因未標示原產地(國)遭裁處3萬元。(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在114年9月至10月間,協同全國22個縣市衛生局執行稽查專案,針對食品容器具製造業及販售業進行查核。製造業者部分共計查核27家,另於製造業及販售業完成查核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標示共245件,其中237件合格。

違規產品中,「樂扣樂扣莫蘭迪雙面PP料理砧板」因未標示原產地(國)遭裁處3萬元。另外,「焙蒂斯12連迷你可麗露烤盤(1入)」和「焙蒂斯六連檸檬烤盤(1入)」的外包裝標示「鋼材+矽利康不沾塗層」,材質名稱未以「明確指稱材質之中文名稱或通用符號」標示,同樣遭地方衛生局裁處3萬元。

1款「22-250冷水杯」未標示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本體上未以印刷、打印或壓印方式標示材質名稱,也遭裁處3萬元。(圖/食藥署)
1款「22-250冷水杯」未標示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本體上未以印刷、打印或壓印方式標示材質名稱,也遭裁處3萬元。(圖/食藥署)

其他違規產品包括1款「耐熱塑膠袋」產品淨重未依法定度量衡單位或其代號標示、1款「9oz冷/熱免洗咖啡杯」未標示淋膜材質名稱,分別由地方衛生局裁處3萬元。另有1款「22-250冷水杯」未標示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本體上未以印刷、打印或壓印方式標示材質名稱,也遭裁處3萬元。

此外,1款「不沾披薩(圓型)烤盤(8")」外包裝標示「鋼材+矽利康不沾塗層」,材質名稱未以「明確指稱材質之中文名稱或通用符號」標示,遭裁處3萬元。「加賀牌日風筷」則因標示使用簡體中文,且未標示數量、原產地、製造日期,材質名稱未以中文名稱或通用符號標示,同樣遭地方衛生局裁處3萬元。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