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大陸陝西省渭南市1987年發生13歲郭姓女子(化名)上學途中遭趙男拐賣至600多公里外的山東省菏澤市,趙男將其轉賣給當地一名男性為妻,期間郭女產下一子,2年後獲救。事隔35年後郭女於2022年報警,2023年法院判處趙男有期徒刑12年。由於此事35年後才立案,眾網友認為判決過輕,加上起訴書中未提及「買家」的相關結果,引發討論。
大陸陝西一名郭姓女子13歲被拐賣與人為妻,誘拐犯直到35年後才被起訴。(圖/翻攝自微博@荔枝視頻)
陸媒《澎湃新聞》報導,郭女當年被趙男及妻子誘騙,喝下有安眠成份的汽水後,被帶往山東賣給胡集鄉尹集村一名李姓男子為妻,年幼的郭女與李男同居育有一子,2年後郭女獲救回家。
郭女向誘拐犯提出民事訴訟被駁回。(圖/翻攝自微博@荔枝視頻)
報導引述起訴書稱,拐賣郭女的趙男前科累累,屢次因拐賣人口被判處罰金或有期徒刑,這次因拐賣郭女被起訴,不認罪也不反悔,遭檢方求請從重量刑。
判決出爐後,郭女說,她現在只想把判決結果告訴家人,還有曾經對她指指點點的人們,「時間和法律證明自己不是那樣的人」。
不過因為陸媒並未提到「買家」李男是否被起訴、判決結果為何,讓大陸網友相當不解,「買賣同罪,買方致未成年懷孕這事怎麼說?」也有人疑惑「為何35年後才報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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