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間中藥房違法販售犀牛角粉給罹癌病患,有民眾花了480萬元買犀牛角粉,吃完病況還是沒有改善,氣得報警,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日前到中藥行搜索,將違法業者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何姓民眾因罹患惡性腫瘤,聽聞服用犀牛角粉可以抑制惡性腫瘤,經友人介紹至該中藥行前後共購買6次犀牛角粉,中藥行負責人違法向何民獲取480餘萬暴利,但病患食用後仍無效。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將吃剩的1罐犀牛角粉,委託中央警察大學鑑識比對,確認為瀕臨絕種第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印度犀牛,向台中地檢署聲請搜索票後,上月25日會同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衛生局,共同前往中藥行及業主住所查緝,全案調查後依涉嫌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保七總隊呼籲,買賣、食用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是違法行為,聽信偏方未循正規醫療措施更會延誤病情,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及40條規定,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