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憲大會沒台灣代表?侯漢廷怒嗆賴清德:公然造謠、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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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賴清德「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今(29日)登場,他表示,「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通過時,並沒有任何台灣區代表出席會議」。對此,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痛批賴清德公然造謠、胡說八道、扭曲事實,「若非無知就是惡劣!對不起台灣先賢先烈!」

侯漢廷。(圖/中天新聞)
侯漢廷。(圖/中天新聞)

侯漢廷指出,民國25年,五五憲草制定時,台灣正被日本殖民。日本人連地方選舉都不給台灣人實施。然而台灣光復後,陳儀不僅實施地方選舉、選出縣市參議會,隨即選出制憲代表,讓剛光復的台灣也能到中央,說明了國民政府對台灣的熱愛。

侯漢廷強調,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有台灣代表的參與;中華民國憲法,與台灣息息相關。當時台灣省代表名額為18名,扣除已選出的僑選代表郭耀廷,其他17名的選舉方式為「間接選舉」:先由各縣市參議會及職業團體預選,再由省參議會決選。

賴清德。(圖/中天新聞)
賴清德。(圖/中天新聞)

侯漢廷還列出當時的代表名單,以及選舉辦法,「區域代表由各縣市參議會先選出十名候選人;職業團體代表,則由各已有組織之團體推出十位候選人,再將候選人提交省議會票選。」當時,制憲代表選出後,於1946年11月5日在台北市集合,兩天後乘坐飛機赴上海再轉到南京報到,參加11月15日的國民代表大會開幕。並於12月25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決定於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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