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人妻與丈夫結婚5年育有2子,看似美滿的婚姻但她卻不滿足,在公司外遇男同事,2人多次在車上與公司內偷偷發生性行為,直到人妻丈夫發現手機訊息,這起婚外情才曝了光,結果男同事卻因此挨告遭求償百萬。桃園地院日前判決男同事侵害配偶權,須賠償40萬元,可上訴。
人妻和男同事外遇遭求償百萬。(示意圖/Pixabay)
據判決指出,人妻丈夫說這名陳姓男同事,明明知道他妻子已婚,但仍卻發展出不倫戀,多次在公司內與車上發生性行為,認為陳男以破壞他原本幸福的婚姻,氣的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陳男與人妻確實有不倫關係,但考量人妻與丈夫結婚5年育有2子,判陳男須賠償40萬元,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