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求職面試幾乎都會被問「前一份工作薪資多少?」這個讓人感覺習以為常問題,現被美國好幾個州立法禁問了,因為這牽扯到太多誤區,最嚴重的還是涉及個人隱私,有侵犯人權之嫌。
知名作家御姊愛在《壹週刊》發表評論,分析根據「過往薪資歷史」核定職缺待遇的幾個謬誤,包括造成不合理待遇、錯誤評估人才、平均薪資難以提升等。
第一,部份求職者剛開始找工作,為了獲得學習機會,願意犧牲自己領不合理待遇,若公司沒有調薪意願,久了自然另尋去路。然而,新公司卻用其過往薪資衡量新的薪資,只會讓好人才持續接受不合理待遇。
第二,雇主若用前一份薪資考量待遇,代表也是用此標準評估求職者能力,但影響薪資的因素很多,這種標準可能錯誤評估人才。
第三,雇主若以貪小便宜的心態網羅員工,最後造成的結果就是留不住人才,或者紛紛流往海外,整體來看,社會的平均薪資難以提升。
文章最後提醒,個人薪資所得算是個資的一部份,既然是個資,那是否應該保護隱私?台灣若想拉高整體薪資,就應該從禁止追問薪資歷史開始!
中時電子報 黃以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