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組織革命共產國際(Revolutionary Communist International,RCI)在台成員經營社群平台「火花-台灣革命共產主義」,昨日宣布成立「台灣革命共產黨」,並稱帶領群眾推翻中華民國統治階級並建設共產主義的主導力量。對此,內政部今(22)日回應,該黨不符《政黨法》規定,倘提出申請,應不予備案。另若有違反《刑法》、《反滲透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國安法》等相關法律,將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火花-台灣革命共產主義」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本月17和18日,來自全台各地以及革命共產國際(RCI)總部的同志聚集在台北召開創黨大會,會上討論了世界與台灣情勢,也爲組織接下來的工作設下前瞻!
「火花-台灣革命共產主義」提到,大會的最後,全體同志通過了火花最後的議案:正式成立台灣革命共產黨!作為台灣解嚴後第一個真正以革命共產主義爲綱領的政黨,他們矢志成爲階級鬥爭中,足以帶領群眾推翻中華民國統治階級並建設共產主義的主導力量。

「火花-台灣革命共產主義」強調,改組為革命共產黨的意義,一方面是擦亮他們的招牌,明確宣告將以勞工階級的解放作為他們的志業;另一方面,他們將藉這次改組將本黨的組織、財務、理論教育等方面以更專業的模式推進。
內政部今日回應,經查備案的391個政黨,並無「台灣革命共產黨」,依《政黨法》第7條第2項規定,政黨召開成立大會,應於15日前通知本部,並由內政部派員列席,但內政部未接獲相關召開成立大會的通知,也未派員列席,所宣稱的成立政黨不符《政黨法》的規定,倘提出申請,應不予備案。

內政部還警告,若相關組織的行為,有違反《刑法》、《反滲透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國安法》等相關法律,也將移請檢調單位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