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又敗訴!遭4單位認證沒捐款 葉慶元諷:把法官當傻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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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在去年臉書發文指稱,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和已故前清華大學校長沈君山對弈,曹曾發下豪語「輸1個子捐1萬美元」,結果曹輸棋後並未遵守承諾,捐出新台幣1500萬元給清大,曹興誠認為翁曉玲言論損害他名譽,提告求償4098萬餘元。一審判決翁免賠,高院二審維持原判決。對此,律師葉慶元強調,曹興誠就是沒捐款,聯電、清大、聯電基金會、法院都明確表態,還要告?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資料照/中天新聞)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資料照/中天新聞)

台北地院去年8月28日一審判決指出,翁曉玲在發文前已參考媒體報導、清大網頁及臉書文章,具有合理查證基礎。此外,由於曹興誠是立委徐巧芯罷免案提議人的領銜人,其品行操守與公共利益相關,屬於可受公評事項,且翁曉玲的發文並非以毀損曹興誠名譽為目的。法院認定,翁曉玲的言論符合公共利益討論範疇,為善意評論,因此判決曹興誠敗訴。

曹興誠不服提出上訴,案件由高等法院審理,高院5日做出判決。高院認為翁曉玲言論和回應,是依據公開資料所提出的質疑,已盡到合理查證義務。法院認為,翁曉玲基於事實基礎所為評論,雖語氣尖銳,仍未逾越合理評論範圍,亦不構成名譽權侵害。

最後高院認定,翁曉玲言論受到《憲法》言論保障自由,未侵害曹興誠名譽權,駁回其求償精神慰撫金請求,全案維持翁曉玲免賠結果。

二審判決出爐後,翁曉玲於臉書發文回應,「事實勝於雄辯!公理自在人心。希望此事就此落幕,到此為止」。

律師葉慶元。(圖/葉慶元臉書)
律師葉慶元。(圖/葉慶元臉書)

對於這個結果,葉慶元先後在臉書2度發文表達看法。第1篇提到,「結論:就是沒捐款嘛!這樣還要提告?」

葉慶元指出,曹興誠與清大沈君山校長下圍棋,大輸50餘子,承諾捐款1500萬予清大。翁曉玲說:曹興誠一直沒有捐款1500萬給清大!曹興誠稱:我是代表聯電承諾捐款,個人不用捐款。聯電澄清:沒有這個目的以及這個金額的捐款。清大回應:沒有收到這個金額的捐款。曹辯解:聯電基金會已經代我捐款。聯電基金會稱:沒有代曹興誠捐款的資料。法院:曹興誠敗訴!

幾個小時後,葉慶元再次發第2篇文,「承諾捐款」跟「已經捐款」是兩件事!他舉例,Amber Heard 「承諾(pledged)捐款」700萬美金,不等於「已經捐款(donated)」700萬美金;曹興誠「承諾捐款1500萬給清大」不等於「已經捐款1500萬給清大」,這很難理解嗎?拿著媒體報導說曹興誠承諾捐款1500萬元,來證明曹興誠已經捐款1500萬元,是把法官當傻瓜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資料照/中天新聞)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資料照/中天新聞)

當事人翁曉玲也在葉慶元臉書底下留言,「有沒有捐錢,就是一個清楚不過的事實, 當事人心裡有數, 卻硬要操作成為 一個政治議題 ,實在沒意思。 不僅如此,還 浪費訴訟資源 ,增加法官負擔,濫訟行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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