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桃園李姓女子與姚男結婚,卻發現丈夫與楊女多次曖昧,甚至在公共場所互相餵食牽手,2022年7月還去溫泉會館投宿過夜,李女憤而提告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李女發現姚姓丈夫與楊女外遇,不僅出遊還互餵食公開放閃,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AI生成圖/中天新聞)
判決書指出,李女與姚男婚姻關係約10年,李女無意中發現姚男的LINE對話記錄,與楊有女不正常往來行為,因此憤而提告。對此,姚男辯稱楊女不知道他已婚,因為他是向楊女自稱早已離婚。另外,李女未經同意,竊錄LINE對話記錄,侵害隱私權,因此李女所取得的對話記錄,不可作為證據。
姚男解釋,與楊女牽手逛街,用餐時相互餵食,2022年7月巧遇楊女因而萌生泡溫泉,一同前往溫泉會館,但因故取消並未投宿,這些行為均未構成配偶權之侵害。
法官勘驗對話截圖,姚男向楊女提及家裡不溫暖,且自外返家後無法隨意外出,並表示「不會碰他」、「明晚再好好陪你」,依常理推論,若姚男已離婚,為單身狀態,當無可能向楊女抱怨家庭生活,楊女辯稱不知道姚男是有配偶之人,並無可採。日前依法宣判,認李女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以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