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訴求警消夜間加班費遭拒 游毓蘭怒:蔡政府對不起警察!

記者謝仁禮/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上個月總質詢時,再向行政院長陳建仁訴求警消夜間加班費,更指出警政署108年、111年兩度請求,卻慘遭人事行政總局拒絕,游毓蘭在臉書PO文,對於行政院拒絕警消夜間加班費的訴求「我完全不能接受政府找的藉口!」

游毓蘭不滿蔡政府拒絕警察夜間加班費(游毓蘭提供)

游毓蘭不滿蔡政府說什麼害怕各類人員要求比照,請問中華民國哪一個政府部門,有像是警察淪為收垃圾部,有翻餿水桶(非洲豬瘟)、發口罩、聞八大行業的味道、發護照、疑似當第二陸軍等亂七八糟,回收各部會的工作,日夜血汗勞動?

游毓蘭說,台灣警察的辛苦,在全世界都很難看到可以跟我們比擬的,尤其在蔡政府上台之後,只有變本加厲,更造成很多資深的警察都不敢退休,因為蔡政府把這種日夜顛倒、長年辛苦的警察工作打成像一般朝九晚五的公務員一樣,在警察的退休金被大砍成6折之後,很多人都不敢退休了,也退不起了,而且蔡政府上台之後,警察的工作只有更多、更繁重。

游毓蘭表示,從她進入立法院第一次的審預算(110年度),就要求政府回應大法官釋字785號,不但要瞭解輪班實務,也要解決夜勤深夜勤作息不規律問題;去年5月公務員服務法黨團協商,她更主張修法方向只要遵循常識,納入勞工都會有的超時、夜間加班費加成,不用再找其他藉口,還說美國早在近五十年前(1974年)公平勞動標準法就做得到;但是,上個月總質詢我再向陳建仁院長訴求警消夜間加班費,更指出警政署108年、111年兩度請求,卻慘遭人總拒絕。

游毓蘭不滿蔡政府拒絕警察夜間加給(圖取自游毓蘭臉書)

游毓蘭不滿,這個月初行政院書面答復總質詢,殘忍地第三度拒絕全國警消,理由永遠是同一個:適用法規不同、人事制度衡平性!但是游毓蘭質疑,法規原先這樣設計,有合理嗎?更質疑到底是人遷就法規,還是法規遷就人?

游毓蘭認為,大法官釋字785號保障健康權,不應該以人為本嗎?已經施行多年的護理人員夜班費制度(按三班制或二班制,每班次計算),111年還往上調漲最高20%,護理師是適用考銓法規(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調漲時人總還不是具函辦理了?還不是做得到?但是警察年金比照國軍、移民撫卹恢復適用警察標準等等主張,卻永遠是一句人事制度衡平,政府就否定了!為何警消、執法同仁永遠要遷就印在紙上的法規,而不是政府站在保障健康、尊重人本的角度設計法規?

游毓蘭更提出質疑,現在蔡政府的感覺像戰爭即將要開始了,那些所謂的美國專家,包括歐布萊恩,希望在每個警察派出所裡面要裝置刺針飛彈,幾乎就是要把警察軍隊化,讓他們去守這些國家的關鍵基礎設施。最近我們看到他們受訓的這個課程,才知道根本就不是警察而是軍人的工作,游毓蘭痛批,蔡政府只知道用警察,只知道消費警察,從來不知道要寶貝這一群為你們奉獻心力的警察,「蔡政府,你們真的對不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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