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溪災損車輛 最高可獲5萬元慰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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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為協助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災害的受災民眾,自114年10月7日起推出車輛報廢慰助方案,凡完成車輛報廢登記者,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每輛可獲得5萬元慰助金,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則為1萬元。

交通部自114年10月7日起,推出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災害車輛報廢慰助方案,汽車/大型重型機車報廢可領5萬,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可領1萬!(圖/公路局提供)

公路局表示,申請資格包括車籍登記於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村、大華村、大平村、大馬村、大同村、東富村、北富村等7村的自然人車主。申請時需備妥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及存摺影本,向中央一站式服務平台申請受損車輛報廢登記。若車籍登記地在上述7村以外的馬太鞍溪堰塞湖受災車主,也可採個案認定方式處理。

交通部自114年10月7日起,推出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災害車輛報廢慰助方案,汽車/大型重型機車報廢可領5萬,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可領1萬!(圖/公路局提供)

根據公路局統計,自10月7日開始受理至8日止,花蓮監理站進駐中央一站式服務平台已受理630件申請案,其中包括汽車241件、機車364件及微型電動二輪車25件。公路局指出,10月7日申請且資料完整正確的民眾,最快可於10月9日收到慰助金。

交通部自114年10月7日起,推出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災害車輛報廢慰助方案,汽車/大型重型機車報廢可領5萬,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可領1萬!(圖/公路局提供)

此外,公路局已於9月24日公布「0923樺加沙颱風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受災民眾若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可免費申請補發行照、駕照。同時,罰單、定期檢驗、汽燃費及職業駕照審驗等期限均可展延至115年3月31日。

交通部自114年10月7日起,推出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災害車輛報廢慰助方案,汽車/大型重型機車報廢可領5萬,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可領1萬!(圖/公路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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