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稱核二核三具重啟條件 強調三大原則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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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長龔明鑫今(25)日赴立法院進行報告,他表示,核二、核三廠經評估具備再運轉條件,台電將於月底提出重啟計畫;核一廠則確定不具重啟可能性。

經濟部長龔明鑫。(圖/國會頻道)
經濟部長龔明鑫。(圖/國會頻道)

龔明鑫指出,台灣核能政策自2002年環境基本法明定非核家園願景以來,歷經2011年福島核災衝擊、2014年核四封存、2021年重啟公投未過等重大轉折。然而,面對國際淨零碳排要求及環境變遷,政府重新檢視核能政策定位。

法制面已完備重啟基礎。立法院去年5月通過核管法第六條修正案,建立核電廠執照換發法律依據;核安會10月公布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規範重啟程序。經濟部去年11月核定台電各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詳實檢視設備維護、人力配置、地質耐震等關鍵面向。

龔明鑫指出,評估結果顯示,核一廠因設備老化嚴重,不具再運轉可能性,將加速除役程序;核二、核三廠則通過初步評估,具備重啟條件。台電公司正同步進行自主安全檢查,預計月底向核安會提出再運轉計畫。

龔明鑫強調,核電重啟將嚴格遵循三大原則:核安確保、核廢料妥善處理、社會共識建立。在核廢料處置方面,政府採三階段處理模式,並承諾最終處置場不設於現有核電廠內。為確保作業品質,台電完成自主檢查後,將安排國外專業機構進行技術同儕審查,符合國際安全標準後才送核安會審查。政府將以開放審慎態度評估重啟條件,持續與社會各界溝通,確保核能政策在科學透明基礎上穩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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