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鍾姓女子市區騎機車、輾過自來水公司圓形制水閥盒,被鬆脫彈出的閥蓋擊中倒地受傷,造成身體多處骨折。鍾女提出國賠要求,高雄高分院調查認定自來水公司維修有疏失,判賠109萬元定讞。
鍾女指稱,2016年8月22日凌晨2點騎輕型機車行經屏東市區,輾過路面自來水公司的圓形制水閥盒時,被彈出地面的閥蓋擊中隨即摔車,造成她顱內出血、右側鎖骨骨折、右側第2至8肋骨骨折併血胸、右側骨盆恥骨骨折及高血壓等傷害。鍾女強調自己因傷5個月無法工作,未來還須手術取出骨釘。對於看護、精神撫慰金、工作、醫療等損失,一併向自來水公司求償140萬餘元。
屏東地院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確認鍾女摔車原因確實為閥蓋鬆脫彈出,判決自來水公司應給付109萬餘元。自來水公司第7區管理處強調閥盒都有定期維護保養和巡查,認為鍾女要求撫慰金過高,不服上訴。
2審合議庭提出「公路總局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結論及覆議結果,認為自來水公司管理養護不周,造成閥蓋鬆脫是肇事主因,鍾女騎車閃避不及,無肇責。法官認為一審判決合理,駁回上訴,判自來水公司應給付總賠償金額109萬餘元。
中時 袁庭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