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一處4層樓公寓,去年發生火警,檢警鑑定火警原因,認定3樓遮陽板的菸蒂延燒造成,查出住在該公寓頂樓的劉姓男子,有在陽台抽菸習慣,懷疑劉將菸蒂丟至遮陽板引發火警;台北地檢署今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劉男。
檢警調查,去年4月,新北市新店區某4層樓公寓的3樓遮陽板,突起火燃燒,警消獲報趕往消滅火勢,所幸未有傷亡,警消勘驗火場發現起火點是3樓遮陽板,因菸蒂未熄滅而引燃火苗。
警方依據住戶供稱,住4樓頂樓的劉男常在陽台抽菸,將菸蒂亂扔在他家的遮陽板上,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劉送辦;檢方調查時,劉男承認他偶而會在陽台抽菸,但沒亂扔菸蒂,並強調火警時他正在逛大賣場。
但檢方勘查鑑定報告及現場勘驗照片,發現起火點的3樓公寓遮陽板上,有大批菸頭,研判是菸蒂未熄滅引燃火勢,且發生火警的公寓與相鄰建物間有段距離,因此樓上丟菸蒂的可能性高,懷疑是劉亂丟菸蒂引發火警,依法起訴。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