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為應對校園霸凌問題,先前推出嚴厲新規,容許校方對行為嚴重的學生處以最多三下鞭打的懲罰。教育部長李智陞周三(6日)在國會接受質詢時強調,此舉僅屬「最後手段」,並會設有嚴格執行程序。

僅男學生適用
綜合法新社及《聯合早報》報導,李智陞向國會解釋,校方只有在所有其他紀律措施均告無效後,才會考慮施以鞭打,且必須獲校長批准,並由授權教師執行。他又指,根據新加坡法律,體罰不適用於女性,故此項懲罰僅限於男學生。懲罰過後,校方亦會為學生提供輔導,協助其反省改過。
人權組織批體罰過時 世衛指無益
然而,該項政策引起人權組織的批評。有團體一直指責新加坡的司法及校園體系中,仍然存在體罰。世界衛生組織(WHO)去年的報告亦曾指出,「有壓倒性的科學證據」顯示,對兒童進行體罰不僅帶來多重傷害風險,且「毫無益處」。
為應對霸凌問題,新加坡教育部已要求所有學校,最遲在今年底前制定各自的反霸凌政策,並將於明年起設立網上平台,方便學生及家長舉報相關事件。(星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