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3日發生11歲男童遭汽、機車車禍撞死意外,2名駕駛遭移送地檢署後分別獲3萬元交保,家屬今下午回到現場招魂場面哀戚,父親悲痛表示肇事者「都沒道歉」。
警方調查,昨(3)日下午小5生黃姓男童(11歲)騎腳踏車行經台中市北屯區敦化路二段、仁平路口,欲穿越人行道時先遭到左方機車騎士湯姓男子(29歲)撞擊,又被同向傅姓男子(33歲)駕駛的自小客車輾過,緊急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
檢察官今天下午會同法醫相驗黃童遺體,黃童家屬及湯男、傅男均到場,湯男應訊時稱看到男童時已來不及煞車,把煞車按到底仍然撞到腳踏車後輪,傅男則稱「看到有人飛出來」,當時車速約5、60公里,也是煞車不及,警方事後以過失致死罪將湯男與傅男移送地檢署,經檢察官複訊後諭知2人分別獲3萬元交保。
2人面對媒體詢問均不願回應,傅男女性友人甚至打斷媒體揮手表示「請你離開」;黃父指控湯、傅2人均車速過快才來不及反應撞上兒子,還說2名肇事者到現在都沒有向他或家人道歉,悲痛表示「我兩個都要告!」下午還與妻子帶著黃童2位哥哥到車禍現場招魂,場面哀戚令人鼻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