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法網恢恢!桃園市中壢區1名19歲劉姓男子先前因超速被吊扣車牌,他為參加廟會遶境,花6000元新台幣網購偽造車牌,還沒求到神就被抓包,警方依法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汽車移置保管。
警方表示,劉男今年6月時因超速案件遭吊扣車牌,最近為了到新竹關西鎮參加廟會遶境,他到臉書找上製作假車牌的網購賣家,砸6000元購買與原車型相似的假車牌掛在車上前往廟會。
途中劉男的車子因違規停車被員警盯上,經員警比對,車身號碼和引擎號碼均不符,當場查扣劉男車輛車牌,並依《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等規定,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汽車當場移置保管。
新竹新埔警分局強調,車牌屬於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的行車許可憑證,任何私自製作、販售偽造車牌的行為均屬違法,依《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民眾駕車使用偽造車牌,還會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可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最高新台幣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勿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