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公主張采婕被嗆「賣萊豬」 狀告網友敗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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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東門市場有「豬肉公主」之稱的張采婕,因支持開放萊豬進口,被網友嗆說,「妳賣的一定是萊豬」,法院審理後,認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判網友無罪確定。

張采婕狀告網友被判決敗訴。(圖/翻攝當事人IG)

判決指出,張采婕因公開支持蔡政府開放萊豬進口,結果遭網友起底曾是林昶佐競選團隊一員,還嗆說「豬肉妹,被起底,原來就是閃尿團隊的一員!閃尿那麼挺萊豬,妳賣的一定是萊豬!」

台北地院一審時判決網友無罪,但張采婕不滿上訴,高院認為,網友言論既關乎公益性議題,目的係為喚起一般民眾注意,亦不得因此遽認係以毀損張女名譽為唯一目的,其言論內容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

高院也指出,張采婕曾在2019年加入林昶佐競選團隊,在其經營之臉書帳號發表力挺林昶佐委員之貼文而經媒體報導,且她在網路社群具有相當影響力,實處於較劉有利之地位,面對評論時,應有較一般私人更大之容忍程度,受到較大程度之公眾檢驗,因此維持原判,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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