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查緝私菸詐領獎金 彰檢起訴少校具體求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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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偵辦海巡署偵防分署勾結私菸集團、詐領檢舉獎金等案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林姓少校偵查員等6人,林男犯罪所得超過300萬元,收賄部分具體求處15年重刑。

海巡中校包庇私菸集團涉貪遭彰化地檢署起訴。(圖/資料畫面)
海巡中校包庇私菸集團涉貪遭彰化地檢署起訴。(圖/資料畫面)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檢察官蔡奇曉於民國112年偵辦妨害農工商案件時,發現有員警長期使用警用系統為特定人查閱車籍資料,疑包庇私菸集團;經長期蒐證搜索,查悉海巡署偵防分署林姓少校偵查員與大餅私菸集團有長期不正往來關係,並涉假破案及詐領檢舉獎金。

彰檢表示,林姓少校偵查員明知黃姓夫妻所經營的大餅私菸集團,為大規模非法製造私菸業者,為擴大集團在國內私菸市場版圖,雙方從108年起相互協議,由林男洩漏查緝情資給黃姓夫妻,包庇並充當集團打手。

黃姓夫妻提供國內其他私菸產製業者給林姓少校偵查員,林男再以公權力查緝競爭對手,同時也增加林男查獲私菸績效。

期間,黃姓業者行賄林姓少校偵查員新台幣200餘萬元電動汽車,林男收賄並持續利用職權以辦案為由,請地方員警查詢黃男認為可疑的偵防車車籍資料,以避免遭其他政府單位查緝,多名警員因而涉案接受調查。

林姓少校偵查員還多次洩漏海巡署偵防分署等單位聯合稽查行動時間與查緝現場概況給黃男,作為收受賄賂對價。

檢方表示,林姓少校偵查員除利用職務上的公權力及專業知識,為大餅私菸集團提供各種保護、排除異己外,更與5名共犯勾結,利用遊民或已無資力者充當「舉手戶」作為遭緝獲對象,表面上查獲私菸案件,實質上非法詐領檢舉獎金並進行朋分,又可擴充查緝私菸假績效及獎金。

檢方說,以查獲的阿厝私菸案為例,檢舉獎金為187萬6980元、查緝獎金33萬130元;阿三走私案檢舉獎金214萬3095元、查緝獎金54萬1492元;四哥私菸案檢舉獎金347萬4602元、查緝獎金231萬6401元;玉凌私菸案檢舉獎金183萬3300元、查緝獎金122萬2160元,以假績效創造累計4億2975萬6081元行政罰鍰,但對「舉手戶」毫無行政執行實益。

彰檢偵查期間,又查知林姓少校偵查員消費支出及繳納貸款情形與收入來源明顯不符,林男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涉有財產來源不明罪嫌。

全案經彰檢偵結,檢方表示,林姓少校偵查員5次犯罪行為,使對國內私菸查緝制度意旨蕩然無存,且其犯後態度不佳,並無悔意,依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違法蒐集及洩漏個資等罪嫌提起公訴。

針對林男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行為,檢方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5年;在阿厝私菸案、阿三私菸案中所涉罪嫌,各具體求刑8年;於四哥私菸案、玉凌私菸案中所涉罪嫌,各具體求刑5年。檢察官並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林男犯罪所得332萬1194元。

林姓少校偵查員於偵查中在押,昨天移審台灣彰化地方法院裁定接續羈押。其餘涉共同參與詐欺檢舉獎金及偽造文書的5名被告,分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嫌、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目前黃姓夫妻在逃遭通緝,檢方持續追緝偵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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