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到網友家讀書遭侵犯 狼網友再犯遭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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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名女大生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有性侵前科的男子,到對方租屋處讀書遭對方以按摩為由進而性侵得逞,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

士林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士林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大生2022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與有性侵前科的吳男認識,2人相約到吳男租屋處見面讀書,坐下沒多久吳男就伸出狼爪,突然以按摩為由將女大生抱到腿上,並不顧對方拒絕與掙扎抓住手腕還出手捶打女方腹部,甚至出言威脅若不順從就「叫很多人來」,女大生嚇的不敢反抗被迫脫下褲子,遭吳男性侵得逞。

女大生離開後在捷運上崩潰痛哭,並打電話給友人泣訴遭性侵,在友人建議下報案向警方求助,警方依規定受理並採證驗傷,發現女大生全身多處瘀傷,處女膜也有裂傷,身上多處有採集到吳男DNA檢體。吳男遭警方查緝到案後辯稱,與女大生在「約砲軟體」認識,雙方訊息往來中皆有性暗示,且女方對親吻與擁抱也沒有反抗應屬合意性交,他甚至質疑對方動機不單純,反控有被「仙人跳」的感覺。

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女大生前後供詞一致,內容細節完整可信並無誣告動機,縱使雙方曾有性暗示對話或是在交友平台認識,並不代表見面後就同意發生性行為,審酌吳男初次見面就以暴力手段滿足性慾,完全不尊重他人性自主,且過去曾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遭判刑,出獄不到8年就再犯毫無悔意,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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