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儷文/綜合報導
陸軍203旅傳出一名僅入營2天的義務役男日前「翻牆出營」搭車逃離,至今未能尋獲,恐已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最高可被判3年以下徒刑。
據《中時電子報》報導,這名劉姓義務役男是4/9入營,4/11被陸軍八軍團203旅安排進新兵中心,因做了心理量表被列為重點關照人員,原本預計4/12要進行約談,沒想到4/11發現他已翻牆逃哩,成為首例1年義務役男逃兵。
依照台灣《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規定,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6日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記者陳儷文/綜合報導
陸軍203旅傳出一名僅入營2天的義務役男日前「翻牆出營」搭車逃離,至今未能尋獲,恐已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最高可被判3年以下徒刑。
據《中時電子報》報導,這名劉姓義務役男是4/9入營,4/11被陸軍八軍團203旅安排進新兵中心,因做了心理量表被列為重點關照人員,原本預計4/12要進行約談,沒想到4/11發現他已翻牆逃哩,成為首例1年義務役男逃兵。
依照台灣《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規定,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6日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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