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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吳姓男子日前在臉書社團中另一名温姓男子的發文下,回文「掉二袂紙板」,遭温男提告。法官認定這五個字已經是公然侮辱,對吳男罰款3000元。
據判決書指出,温男去年7月份在臉書社團「我是頭份人」發文,吳男不認同温男發文內容,就用手機回文「掉二袂紙板」,讓温男覺得被侮辱,一狀告上法院。
苗栗地院刑事簡易庭開庭,認定「掉二袂紙板」是客家話,等於是閩南話的三字經「X你娘X掰」之意,而吳男出庭也坦承因為受到刺激才會這樣留言,但是卻沒有和温男達成和解。
簡易庭法官綜合以上所述,認為吳男回應以「三字經(客語)」辱罵温男,足以貶損其在社會上之評價,犯公然侮辱罪,對他處以罰金3000元,可服勞役以1天折算1000元。